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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购需知

  • 1、认购需要的材料:
  • (1)请您和所有共有人带好身份证明原件。
  • (2)受人委托认购者,须携带公证委托书及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;
  • (3)代理法人前来认购的,须携带委托代理证明及法人证照与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  • 注:客户认购主体应与《南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买方主体名称相符,本公司不接受买方要求办理更名手续的申请。
  • 2、认购需要的费用
  • 签认购书时,您需要支付的唯一费用是购房的定金,具体的金额请向客户专员咨询。